下列三种条件下需要申报消防检查: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2、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现场。
3、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条件时,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永昌大厦8楼CD
联系:李先生
手机:
电话:
Q Q:2090244965
邮箱:20902449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