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已通过质量认证,其认证条件能满足军工产品质量要求的元器件,可不再进行质量认定。凡未经过质量认证或其认证条件不能满足军工产品质量要求的元器件及其生产单位,军工行业的有关部门认为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质量认定。
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涉密信息系统产品认证)
为保证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性和科学性,国家保密局成立了专家委员会,为两个中心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两个中心依据国家保密标准和规范,对用于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产品进行检测,通过检测的产品经国家保密局审核批准后,颁发《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并列入国家保密局批准的在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产品目录。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保密测评中心的业务范围还包括依据有关国家保密标准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保密测评。
申请条件 / 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2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3 、具有法人资格三年(含)以上,无违法记录;
4 、工作人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5 、具有胜任涉密系统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 、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方可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第三条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从维护国家和利益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保密法确定的国家秘密基本范围为遵循,区分不同行业、领域,科学准确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