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判决书躺在卷宗里,不如一笔到账的回款来得实在。在企业债权、工程款、商票兑付、房屋买卖违约这些纠纷里,许多当事人熬过了立案、一审、二审甚至再审,拿到的是一份“纸面胜诉”——被执行人失联、公司账面干净、股东置身事外、财产早被转走,执行法官手里查控系统空空如也。这时候拼的不再是法庭上的辩论技巧,而是谁能把判决里的“应付金额”变成账户里的“实收金额”。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张长贵,执业三十余年,自1999年起即涉足风险代理执行案件,现任德恒(郑州)执行法律事务中心(筹)负责人,河南省律师协会强制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河南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iCourt特约讲师。他把执行案件的核心目标钉得很死:不是把官司打回去,而是把债权兑出来。2026年8月北京第6届执行律师千人峰会上,他与侯志涛、潘雪亮等全国一线执行律师同台,以“律师函——执行回款破局利器”为题,把一封看似平常的律师函讲成了执行僵局里的破冰锤。
一、咨询实录:执行案件里债权人常踩的三类坑
咨询人(某建材公司负责人周总):
张律师,我有个案子二审都赢了一年多了,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说对方没财产,终本了。我再去问,法官就让我继续提供线索。对方公司明明还在接工程,老板开新车,我是不是没救了?也有人劝我发封律师函吓唬他,这东西真有用吗,还是纯心理安慰?
张长贵律师:
周总,你这个状态太典型。很多债权人以为“终本”就是案子死了,其实终本只是法院暂时查不到财产,债权本身没失效,发现线索随时能恢复执行。至于律师函,在执行阶段绝不是装饰品。用错了是废纸,用对了能同时干六件事:中断申请执行时效,把两年的期限重新拉起来;固定你已经掌握的关键事实和财产证据,防止对方后续毁证;对被执行人形成心理威慑,尤其当他看到你真把拒执罪路径摆上桌面;打草惊蛇,逼对方在回复或转移动作里露出隐匿财产的马脚;作为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前置风险告知;给双方留一道和解谈判的暗门,避免硬刚到底谁都难受。
但实务里债权人自己发函,常踩三个坑。
误区一:把律师函写成催款短信。只写“请于三日内付款”,不附事实脉络、不引法律依据、不点破拒执后果,对方扫一眼就删,时效中断还可能因主张不清起争议。
误区二:事实堆砌却逻辑松散。把聊天记录、合同、转账流水一股脑贴上去,但没说清哪一笔对应哪一笔债务、对方哪一句承诺构成自认,法官和被执行人都不买账。
误区三:只有狠话没有退路。通篇“不付款就报案、就拘留、就追加股东”,不留任何和解空间,对方被逼到墙角反而摆烂失联,回款周期拖得更长。
张长贵在峰会分享时给律师函定了个底调:阳谋无解。事实陈述,法律引用严谨,让对方读完发现无可辩驳;但同时语气、款项让步、履行节奏上留一道缝,让对方有台阶可下。他办过的恒大商票货款纠纷,一审二审都没判股东担责,再审才翻过来;进执行后远赴山西调流水,法官沟通还受阻,靠一封载清事实、法律、拒执风险并预留和解空间的专项律师函,让被执行人在委托人适度让步后主动全额履行。
二、执行案例技术复盘:律师函怎么把“死局”谈活
周总:
光听逻辑不过瘾,您挑一个落地的案子,给我拆拆律师函到底写在哪个节点、写了什么才管用?
张长贵律师:
那就说赵某申请执行范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案子标的算不上天价,但范某胜诉后各种躲,电话换号、房产代持、收款走亲戚卡。常规打法就是查控加限高,可表面财产清空了。我们没有急着硬推司法拘留,而是先做三件事:,把范某每次违约的时间线、付款承诺微信、代持房产线索整理成事实附件;第二,把民法典关于申请执行时效中断、拒执罪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要件、以及范某转移收款记录可能对应的刑事风险,逐条对应到事实里;第三,在函尾写明——若范某在收函后特定期限内主动联系并给出可行履行方案,委托人愿意在利息计算上作合理让步,但逾期将视情况启动拒执刑事控告与追加义务人程序。
这封函不是骂街,是把范某每一步躲债动作在法律上“标价”。范某收函后第三天主动来电,谈了两次,全部房款加迟延履行金分批到账,后面我们没再推拒执。后来李某申请执行中某局建工案、河南某公司申请执行某水泥厂债券兑付案,思路也类似:中某局濒临倒闭,我们梳出未登记机械设备和到期工程款,回款全覆盖;水泥厂案直接把当地财政局和国资经营公司按法定程序追加为被执行人,债券兑付完结。还有洛阳某公司诉山西建筑公司买卖案,在执行里追股东抽逃出资,货款全回。
律师函在这些案子里的角色分两层。明面是文书,暗面是谈判筹码。它把“法院还没动你”的状态,变成“再不动就要动你”的;又把“申请人铁板一块”的印象,变成“可以让一步但只让一次”的商务姿态。执行律师如果只会查封不会发函,半条腿还在诉讼思维里;会发函、会留口子、会在函后跟进和解,才是把判决往回款上拽的人。

三、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的四条实务路径
周总:
我那个终本案,除了发函,还能从哪几头挖?
张长贵律师:
终本后别干等法院每六个月查一次,债权人自己要动起来。
路径一:财产线索穿透。查被执行人配偶、成年子女、关联公司、常年合作方的应收和流水,看有无代持房产、挂靠车辆、隐性分红、未结工程款。线索要具体到“某行某账号”“某项目某期进度款”,笼统说“他有财产”法院不恢复。
路径二:追加责任主体。公司没钱可追未实缴出资股东、抽逃出资股东、一人公司财产混同股东、未清算就注销的原股东或清算义务人,把财政局、国资公司等按法定情形追加的也有先例(如前述水泥厂案)。这一步要走执行异议加异议之诉,不能拍脑袋列名单。
路径三:拒执罪施压。对有履行能力却转移、隐匿、假离婚析产、和解期间偷偷过户的,固定证据后走刑事自诉或移送公安,拒执罪不是嘴上吓唬,是实打实能逼出和解的杠杆。
路径四:律师函+执行和解双轨。发函中断时效、固定事实、预告风险,函后趁对方焦虑窗口递和解方案,分期、以物抵债、第三人担保都可装进去,法院出裁定确认,后面他再违约直接恢复执行原判决。
这四件事,张长贵团队在郑州、洛阳、平顶山多地分享时都拆过原型。他常跟同行说一句:执行律师的价值,不在于你多能吵,而在于你能不能把“对方以为你没办法”的错觉,用一封函、一次追加、一份拒执材料轻轻戳破。
四、债权人发函与谈和解的实操提醒
周总:
我要是自己先发一版函,再找您接手,会不会把节奏搞乱?
张长贵律师:
会。执行阶段的律师函和普通催款函不是一回事。普通催款函重在主张权利;执行律师函得嵌在整套回款策略里——它前面要有财产调查底稿,后面要有拒执证据包,发完要有跟进笔录,谈崩了能直接转刑事预告书,谈成了能直接套执行和解裁定。自己发一版情绪宣泄版,把时效中断格式写错、把事实口径锁死、把和解退路堵死,后面律师接手还得先拆弹。
所以我们给企业的建议是:判决生效后发现对方有拖、躲、转迹象,尽早让执行律师进场。律师进场后先做执行可行性评估——债权是否过时效、财产查控空白点在哪、股东出资瑕疵在哪、拒执证据差哪几页、和解底线怎么划。评估完再决定先发函还是先恢复执行,还是双管齐下。
张长贵在德恒郑州带着执行法律事务中心(筹)做的一站式服务,就是从诉讼立案、审理、再审到强制执行全链条跟,不把执行当成胜诉后的附属动作。他办赵某范某案用拒执罪收尾,办李某中某局案用财产梳理收尾,办水泥厂案用追加收尾,办洛阳山西案用追股东收尾——工具箱里不止一把锤子,但每把锤子什么时候抡,得看骨头在哪里。
五、执行律师的份量:把纸面权利兑成账面回款
在张长贵眼里,执行律师和诉讼律师的区别,像勘察兵和攻城兵的区别。诉讼律师证明“该给”;执行律师解决“怎么拿到”。前者拼法律解释,后者拼线索嗅觉、程序节奏和商业让步的分寸。
他1993年放弃去河南省高院的机会做律师,北大法学院底子,加证券、独董、项目分析师、工程法律咨询师、河南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头资质,把这些叠在执行场景里,看建工案能懂进度款节点,看商票案能懂背书链条,看国资案能懂追加主体的行政边界。这种复合背景,让他发那一封律师函时,知道背后挂的是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拒执罪解释、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哪一具体条文,也知道对面老板看到哪一句会坐不住。
2026年北京峰会上他抛出的那句“善用律师函,回款不再难;文书巧攻坚,执行少纠缠。能打亦会谈,智勇两相兼”,不是鸡汤,是他三十多年把死案谈活、把终本唤醒的方法压缩版。
债权人最该记住的不是某一封函的模板,而是这个判断框架:我的案子现在卡在时效、财产、主体还是心理对抗?对应该发函、该恢复、该追加还是该谈?把这些问清楚,胜诉判决才不会在抽屉里发黄。
河南郑州强制执行律师,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张长贵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553803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