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
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情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劳动
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
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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