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检验检测:对新认定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资质认定(CMA)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资质认定(CMA)的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且检测设备投资额在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的,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且检测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管理体系认证:对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给予 1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首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 1 万元一次性奖补。
第五条计量:按照 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及 GB/T19022 相关标准要求,对新获得 AAA、AA、A 测量管理体系的企业,分别给予 8 万元、5 万元、3 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专利、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奖励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淮政办〔2020〕22号)执行。
第七条缺陷产品召回:对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市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县区,在质量工作绩效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
消费品生产企业主动履行召回义务,对主动实施召回、并在省级以上召回网站发布公告的,在申报政府质量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
2、评审原则不同:
CMA:针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进行的强制考核。
CNAS:秉承的是自愿、非歧视的原则。
3、依据准则不同:
CMA:依据我国的国标 RB/T 214 -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CNAS:根据 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 17025:2018)。
4、法律地位不同:
CMA: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对象,需要是独立的第三方实验室、政府相关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实验室等。
CNAS:对实验室的法律地位没有限制,可以是企业内部的实验室,也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实验室。
5、评审机构不同:
CMA:分省级和,实验室的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非的实验室一般由所在地省级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评审和发证。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评审组织机构和发证机构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6、报告作用不同:
通过CMA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在其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报告只在国内有效。
通过CANS认可的实验室在其认可范围内出具的带CNAS标识的报告,可在全球的多个国家和地区结果互认。
CMA计量认证是国内的标准,出具的报告是计量检定证书。因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应依法设立,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并有效运行相应的质量体系
2、具有与从事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主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
4、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整使用的固定和可移动的检测、校准设备设施
5、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申请提交材料
1、计量认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可以从认监委网站下载);
2、法律地位证明;
3、技术能力证明(场所、设施、人员、以往检测报告抽样复印件);
4、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