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
检测机构信息:名称、资质编号(如 CNAS、ILAC-MRA 认可标识)、地址、联系方式。
委托方信息:制造商 / 出口商名称、地址。
产品信息:型号、规格、批次、照片、技术参数(如电压、功率、材质等)。
测试依据:明确对应的欧盟指令编号和协调标准(如 EN 60950-1、EN 55032)。
办理流程(适用于企业采购 / 产品出口场景)
选择检测机构:优先选具备欧盟公告机构资质(NB 号) 或国内 CNAS 认可的机构,确保报告在欧盟被认可。
提交申请与资料:向机构提供产品样品、技术参数、委托书等资料。
开展测试:机构按对应指令和标准进行全项测试,若测试不通过需整改后复测。
出具报告:测试合格后,机构出具正式 CE 测试报告,企业可结合报告编制符合性声明(DoC),并加贴 CE 标志。
资质与主体信息
检测机构资质:必须包含欧盟公告机构编号(NB 号) 或 CNAS 认可标识,无资质机构出具的报告无效。
委托方与制造商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需与产品铭牌一致。
产品信息:型号、规格、批次、序列号、产品照片、关键技术参数(如电压、功率、材质)。
报告的合规性判定要点
资质有效性
欧盟公告机构的 NB 号可在欧盟官方网站查询,确认机构具备对应产品的测试资质。
非公告机构报告仅可用于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不能作为 CE 标志加贴的依据。
指令与产品匹配性
不同产品对应不同指令(如医疗器械对应 MDR 2017/745,玩具对应 Toy Safety 2009/48/EC),需确认报告覆盖产品所属的全部指令。
若产品属于多指令覆盖范畴(如带电机的机械装置需同时满足 MD 和 LVD 指令),报告需包含所有指令的测试项目。
结论严谨性
警惕 “部分项目合格”“数据仅供参考” 等模糊表述,此类报告无法支撑 CE 合规。
若报告标注 “整改后复测合格”,需核对整改项的复测数据是否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