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简称 “承制资质”,分为一类(承担军队专用装备研制生产任务)和二类(承担军选民用产品研制生产任务),审查通过后企业才能正式纳入军方装备采购名录。
企业申请的核心前提条件
主体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的组织;若为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主体,需取得总公司的正式授权文件。
业务相关性
企业主营业务需涉及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维修、试验等环节,或明确有承接军工任务的意向。
体系基础
已建立符合 GJB 9001C-2017 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且体系需正式运行至少 3 个月。
合规性要求
近 3 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违法违规记录;若涉及涉密业务,需提前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证书的维持与延续
年度监督审核
证书有效期内,每年需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审核范围通常为部分条款和部门,若监督审核不通过,证书可能被暂停或撤销。
到期复评
证书满 3 个月前,企业需向原认证机构申请复评,复评流程与初次认证类似(文件审核 + 现场审核),通过后换发新证书。
标准学习与文件编制
组织核心人员学习 GJB 9001C-2017 标准,重点掌握军工特有要求(技术状态管理、质量责任追溯、可靠性 / 性管控等);
编制三层体系文件:
一层文件:质量手册(纲领性文件,明确质量方针、目标);
二层文件:程序文件(如内部审核、不合格品控制、技术状态管理等程序);
三层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单(如生产工艺卡、检验记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