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按 “医疗服务 + 上门服务费” 双轨定价,公立基层多执行政府指导价,县级及以上公立与私立 / 第三方多为市场调节价,核心是成本测算、政策合规与供需平衡,流程含立项、成本核算、论证公示、备案实施与动态调整
定价原则
成本补偿:覆盖人力(职称 / 工时)、交通(里程 / 车型)、时间(含等候)、耗材与管理成本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分级定价:基层公益优先、三甲 / 特需按市场、第三方平台随行就市。
医保衔接:家庭病床、签约服务等合规项目可报销,纯上门费多为丙类自费。
透明规范:公示项目、标准、明细,禁止重复收费
合规与优化要点
禁止 “上门 + 某服务” 重复立项,统一为 “医疗服务 + 上门服务费”。
家庭医生签约、长护险覆盖项目不得重复收取上门费。
价格公示与票据规范,保留病历与收费凭证以便报销。
动态调整机制,平衡成本与群众负担
上门基础成本(最核心、最复杂)
这是 “上门” 区别于 “门诊” 的关键成本,主要由以下 4 部分构成:
1. 人力时间成本(最主要)
核算逻辑:
人力成本 = 医师 / 护士单位时间成本 × 总耗时
总耗时 = 上门往返时间 + 现场服务时间 + 等待 / 准备时间
单位时间成本一般按:
医师:按职称(住院 / 主治 / 副高 / 正高)的平均时薪
护士:按护理级别时薪
夜间 / 节假日:上浮 30%–(行业惯例)
举例(简化):
主治医师时薪约 80–120 元
往返 40 分钟 + 服务 20 分钟 = 1 小时
人力成本 ≈ 80–120 元

